培训机构准备制作网站,可以先把课程本身讲清楚:适合什么基础的学习者、包含哪些教学内容、由谁授课、怎样安排时间,以及费用和服务规则是什么。读者了解这些信息后,再根据需要联系机构进一步沟通。
课程介绍不应依靠学员好评、提分对比或就业经历来代替教学说明。教育培训广告对推荐、证明和效果承诺有专门限制,资料真实、取得授权,并不代表能够用于所有宣传场景。
一、先核对实际业务和发布范围,再确定页面内容
整理网站前,建议明确机构主体、实际课程类别、服务对象和开展地区,并核对依法需要的许可、登记及其他适用要求。页面介绍应与实际能够开展的业务一致,不能为了扩大栏目而增加尚未确认的课程。
还应区分课程说明、依法需要的信息公示、已经报名学员的教学服务,以及对外招生宣传。它们的用途和访问范围不同,不宜把内部教学资料直接复制到公开推广页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适用于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所推销商品、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因此,不能仅因为内容放在机构官网,或者栏目名称叫“课程介绍”“学员故事”,就认定不涉及广告要求。
涉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校外培训等业务时,应先核对相应课程类别、主体条件和广告发布限制,不能直接套用一般成人培训的页面或推广安排。删除效果承诺或学员评价,也不代表某项招生推广就已经满足全部要求。
二、课程详情先回答具体问题,不用结果承诺代替大纲
课程名称下面,可以先说明适用对象和基础要求。课程需要怎样的知识或操作基础、是否有设备和材料要求,应按真实情况写明,不把所有课程都描述成任何人都适合。
教学内容应落实到模块、主题、练习和材料,而不只是“全面提升能力”“实现快速突破”等概括性表达。能够说明每部分准备教什么,就不必借助夸大的学习结果吸引注意。
开课信息需要标明当前状态。已经确定的时间可以准确展示;还在安排中的课程,不应写成已经确定开班,更不能用虚假名额或不断重置的倒计时催促决定。
例如,假设一门成人办公软件课程已经确认包含表格整理、常用公式练习和图表制作,可以按这几个模块介绍教学内容,并说明采用讲解与练习的方式。这里仅演示写法,不对应任何真实机构或课程。
上述说明回答的是“课程安排什么”,不能进一步改写成“学完一定熟练掌握”“必然通过考试”或“保证获得工作”。教学计划与个人最终学习结果,需要分开表述。
三、师资介绍围绕真实授课职责,不包装成推荐或效果背书
准备师资资料时,可以核对当前参与授课的人员、实际负责的课程模块、相关经历和必要资质。已经离任、仅参与过一次活动或并不承担本课程教学的人,不应继续被描述为当前主讲教师。
介绍重点可以放在具体工作上,例如负责哪一部分内容、采用怎样的课堂组织方式,以及课程中的答疑或练习反馈由谁承担。没有真实安排的辅导和反馈,不应写进服务范围。
姓名、照片、经历和证书信息需要核实来源及适当的展示范围,但这不是使用方式不受限制的依据。不能把真实的教师履历进一步包装成对培训效果的保证,也不能让专业人士以推荐者身份为课程效果作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还禁止教育培训广告明示或暗示相关考试机构、其工作人员或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师资介绍不得用考试关系、命题背景等表述制造特殊通过机会的印象。
涉及学校、机构、行业协会的名称或标志时,应核对真实关系和实际用途,不能因为教师曾在那里学习或工作,就将其写成对本课程的推荐、认可或合作保证。
四、学员评价、成绩和就业信息,不作为默认宣传素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明确限制教育培训广告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因此,不能把“评价真实、学员同意、不保证所有人都有效”作为可以发布的充分条件。
学员感谢信、聊天好评截图、提分前后对比、录取经历或就业感言,如果被用于教育培训广告中的推荐、证明,就不能仅凭资料真实和取得授权继续使用。内容是否起到推荐、证明作用,需要结合文案、图片、位置和整体呈现判断。
给姓名打码、换成“某学员”、改由机构转述,或者加上“效果因人而异”,都不能自动排除相关限制。匿名和授权主要涉及身份与信息使用问题,不能代替对广告内容本身的判断。
成绩、就业和证书等统计信息,也不能因为数字可以核验,就直接当作培训效果宣传素材。应核查具体用途、呈现方式和适用规则,不把个别经历或群体数据进一步解释成未来学员的必然结果。
这不等于所有教学记录、内部反馈或依法需要的信息公示都被禁止。确需用于教学管理、质量改进或法定公示的,应按对应目的、范围和规则处理,不擅自改作招生推荐,也不额外叠加效果保证。
公开课程页面可以优先使用教学大纲、实际授课安排、练习任务说明和服务规则。用途不清、是否构成推荐证明尚未核实的学员资料,先不放入推广栏目。
五、收费、课时和服务规则应能相互对应
课时数量应与单次时长、上课频次和包含环节对应。若不同班型的安排不同,应分别说明;不能只列“若干课时”,让读者自行猜测每课时多长、是否含练习或答疑。未确认的开课安排保留为待确认,不用固定模板数字填入。
费用说明应对应具体课程和服务范围,写清计价单位、包含内容及确实存在的另付项目。教材、材料、考试或其他费用是否涉及,应逐项核对,不能只展示一部分低价,却省略完成所述服务必须支付的费用。
不同班型采用不同价格时,应说明对应的教学安排和条件。需要根据企业培训需求评估费用的,可以解释计价因素和正式报价流程,不用一句“详情咨询”替代必要的价格说明。
改期、取消和退费说明,需要符合适用要求,并与实际合同和处理流程一致。不能通过页面上的“最终解释权”或笼统免责文字,替代应当说明的规则与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涉及特定培训类别的收费公示、预收费或合同要求时,应另行核实,不能把普通课程页面中的价格说明当成已经完成全部监管事项。
六、咨询、试听与正式报名分别说明
课程页应让读者知道点击后是查看安排、提交咨询意向,还是进入实际提供的其他流程。若当前只接受咨询,就使用“咨询课程安排”等准确文字,不将提交联系方式显示成报名已完成。
如实际提供试听,应说明对应课程、适用对象、时间如何确认以及包含哪些内容。尚未确定的场次不能显示已锁定,试听也不等于正式课程的全部服务;没有这项安排时,不应为了填充页面保留演示按钮。
提交后的提示应说明已收到什么信息、下一步由谁联系及当前仍待确认的事项。正式报名涉及的课程版本、费用和规则,应按实际流程另行确认,不能以一次咨询代替对这些内容的确认。
七、资料收集与公开展示分开处理,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信息
咨询资料应围绕明确用途收集,并做好相应告知。需要让对方了解由谁处理、用于什么、保存多久,以及怎样联系和行使相关权利,不能把提交一次咨询理解为同意所有后续用途。
首次了解课程时,不宜默认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完整成绩单、详细住址、就读学校或其他与当次回复无关的材料。确有必要在后续阶段核对的,应先明确用途和处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列为敏感个人信息,并规定监护人同意、专门处理规则等要求。不能仅在表单旁加一句“已获家长同意”,就认为全部保护义务已经完成。
教学服务中收集的信息,不应直接转入公开宣传。即便已经处理好个人信息授权,也仍需单独检查教育培训广告中的推荐、证明限制,两类要求不能相互替代。
确需继续联系时,应围绕对方提出的问题和已经说明的用途处理,尊重拒绝或停止联系的意愿,不把必要的课程咨询回复扩大成没有边界的持续推销。
八、委托制作时明确资料、功能和审核分工
资料确认可区分三项任务:教学负责人核对课程和授课安排,收费及服务规则由相应负责人确认,制作人员核对页面是否准确呈现已确认内容。最终稿需再次检查标题、图片文字和搜索描述,避免正文改正后,其他位置仍保留旧说法。
机构可以先整理课程清单、教学大纲、当前师资、收费规则和真实联系方式,标注哪些资料已经确认、哪些仍待核对,再查看接近需求的页面布局。
模板只用于参考课程分类、信息位置和页面结构。演示中的学员评价、成果展示、试听按钮或报名功能,都不应直接沿用为本项目内容,更不能把模板已有栏目当成允许发布的依据。
客户确认和素材授权不替代制作、发布环节依法应承担的核验责任。发现资料与实际业务冲突,或者仍可能构成被禁止的推荐、证明时,应先处理问题,不通过换栏目名称继续使用。
九、上线检查同时覆盖正文、图片、FAQ和接收流程
课程资料:检查名称、适用对象、内容、师资、时间和费用是否一致,删除过期安排、演示信息和无法核实的宣传描述。
宣传内容:检查首页、课程页、师资页、FAQ、图片文字和下载资料,确认没有一处限制学员推荐,另一处又提示取得授权即可展示的矛盾。页面标题和搜索描述也应采用相同原则。
咨询功能:测试实际提供的电话、微信或表单,并与接收人员核对结果。短信、邮件通知和其他功能,只有项目确实提供时才测试,不能用一组页面截图证明接收流程已经完成。
手机显示:核对课程内容、价格条件和服务规则是否容易阅读,重要说明是否被遮挡,按钮文字与打开的内容是否一致。
后续维护:明确谁负责更新课程、教师、费用和开课状态,以及修改怎样提交和确认。网站完成验收,不等于后续内容可以未经核对持续发布,也不代表保证招生数量或报名结果。
常见问题:学员主动写了好评,也同意公开,可以放在课程广告中吗?
不能仅凭这两个条件判断。只要该内容在教育培训广告中起到利用受益者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的作用,就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限制,学员主动提供或同意公开并不能免除。
机构可以按适用规则将反馈用于内部服务改进,但不要默认把正面评价制作成招生海报、首页轮播或课程推荐卡片。具体用途需要分别核查。
常见问题:不展示学员成绩,怎样把课程说明得具体?
可以展示课程模块、练习安排、实际授课人员、教学材料说明、时间费用和服务流程。需要说明课堂任务时,可以使用机构自行准备且有权使用的示例材料,清楚标明其用途。
示例用于解释教什么、怎样安排,不应被伪装成学员成果,也不能据此承诺所有参加者都会取得同样的成绩、证书或就业结果。
常见问题:师资和学员资料都真实,为什么还需要检查使用方式?
真实性回答的是资料是否属实,授权回答的是相关信息能否按约定使用,广告限制则进一步约束如何使用。三个问题需要分别核对,不能用其中一项替代另外两项。
如实说明谁承担授课任务,与利用专业人士或受益者推荐、证明课程效果,不能混为一谈。判断时应看整体用途和呈现方式,而不只是资料来源或是否签署了授权书。
参考资料
市场监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条文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25 日;具体培训类别仍需核对对应要求。
先把课程和服务说明白,再安排网站制作
培训机构网站可以把重点放在可核对的课程设置、真实师资、教学安排和服务规则上。让读者了解实际内容与条件,不必依靠学员评价、成绩对比或就业经历作效果证明。
如需制作培训机构网站,可私聊客服,提供课程类别、已确认资料和实际咨询流程,沟通页面内容与制作范围。
